个人所得税(工资、薪金部分)计算方法
位置:首页 > 生活百科 > 知识 > 个税知识 时间:2018-05-24
个人所得税(工资、薪金部分)计算步骤 第一步、计算收入总额 有很多同仁误认为只有工资才计税(我也希望这样哦),收入总额中具体免税项目大家可以上网查询。 第二步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—税前扣除项目合计—费用扣除标准(3500) 【其中:税前扣除项目合计=允许扣除的年金+允许扣除的税费(非个人所得税)+基本养老+基本医疗+失业保险+住房公积金+其他】 (注意:三险一金均指个人承担的部分,不包括单位承担那部分) 第三步、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 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—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工资、薪金部分)
2.如果1500<应纳税所得额≤4500,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 应纳税所得额×10%—105 3.如果4500<应纳税所得额≤9000,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 应纳税所得额×20%—555 4.如果9000<应纳税所得额≤35000,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 应纳税所得额×25%—1005 5、以此类推 举个例子: 假如廖某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一共8650元,养老保险120元,医疗保险49,失业保险24,公积金875元,则 应纳税所得额=8650-120-49-24-875-3500=4082(元) 应纳税额=4082×10%-105=303.2(元) 是不是非常简单! (浏览:次) |